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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November 17, 2009

圣经的有效期限
阅读圣经:提后2 Tim 3:16、太 Matthew 5:17-20

圣经是一本很奇妙的书,经历1600多年,共由40多人在全世界3个大洲编辑而成的。虽然如此,旧约39本和新约27本的内容却出奇的一致,毫无错处。圣经更是翻译最多语言,最畅销的书之一。

那么问题就来了,基督徒是否应守旧约律法﹖若要守律法如何凭恩典得救﹖若不守律法,是否即废掉律法﹖新约和旧约是否有冲突?不是说圣经是没有错误的吗?到底旧约对还是新约对?如果只是要新约,那么为什么我们还需要研读旧约?

其实圣经旧约是律法以行动得救,新约爱成全律法,因信称义。旧约上帝说什么你顺服就是,要完全遵守才能得救,但是新约上帝让你知道其实一切都是为了爱,为了关系。旧约的法律是很完全的,不是说我们在新约,耶稣来了,旧约就可以完全被推翻。其实如果你详细去读,其实你会发现,新约都是旧约延伸出来的。但是一般人都认为新约出来,旧约太过时,很多东西不符合时代,不用去读,其实是错的。

读完了这段马太这段经文,我们可以知道大概当时有人误会主耶稣来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。原因很简单,因祂行事从来不重外表,又常在安息日治病。所以这时候主耶稣特别加以解释。其实耶稣的意思是说:祂来不但不是要废掉律法,反倒是要把律法和先知未完满的部份完全显明,把律法的最高意义活现出来。真正废掉律法就是那些法利赛人,他们只知拘泥律法的礼仪和字句,忽略了它的精义,倒真是背乎神设立律法的目的。

“律法和先知”实际上指整个旧约,并不是单指律法。 全旧约的中心是要把基督举荐出来,“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,使凡信祂的都得着义”(罗10:4)。所以耶稣基督出生正是要成全律法和先知所要成就的,这其中包括两件事:
•成全先知──指基督的生平事迹都是应验旧约先知的预言和应许。
•成全律法──指祂的一生行事以爱完全了律法,不论礼仪和道德方面都未曾违背。

基督不但成全律法和先知所预言中的信息,还把律法的实意表明出来;不是只重外貌的敬虔,还要求实质的品德行为。 这是神赐律法的真义。 但人们却往往只做到对律法字句上的不违背就自满了。

额外资料:
19节中所提到的诫命(多数式),不会专指十诫,十诫也难分大小,列在最后的未必最小,且因下文所引旧约的话中,只有“杀人”与“奸淫”是引自十诫,其他如起誓,以眼还眼,爱邻舍,恨仇敌…等,都是出自摩西五经(利19:12;出21:24-25;申19:21;利19: 17-18)。

然而20节说到文士和法利赛人。他们到底是谁?当时他们是极受人尊敬的一群,因他们精通摩西律法,并且谨守律法上的一切礼仪和古人的遗传(徒26:5;可7:1-5)。他们在社会里面地位超群,但是人数却很少。

虽然无可否认他们有许多地方比别人严谨(路18:11-12),但他们那种靠行为和功绩的热心,结果便生出下列的弊端:
•注重外表而忽略精义(太23:25-26)
•律法难以长年累月遵守不犯,因而产生装假与伪善,只求人前夸口(太6:2)
•擅自加添各种规例(太15:3,23:4),似乎务求“难以遵行”,显出自己高尚可敬
•曲解律法的正意,避重就轻(太15:4-6,23:23)

其实法利赛人的义,就只在做给人看。事实上他们的生活仍是充满各种缺点,而这种只做给人看的善义,却使他们陷于自义,骄傲,虚伪,不肯悔改和轻视救恩(路18: 14,15:7),且对基督采取敌对的态度(约8:40);所以在神看来,他们的“义”既不足以称义,而因凭律法自夸所生的弊端,更使他们成为无可挽救的人,从恩典中堕落了(加5:3-4)。

所以总结今天要知道的:
1.圣经的来源,以及 “圣经 = 绝对真理”。
2.旧约和新约注重不同的东西,但是内容没有冲突。
3.整本圣经的每一句话都不会过时!圣经没有所谓的有效日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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